讀書#
這段時間主要看了兩本書,《黃金時代》和《包法利夫人》。
之前看過王小波的兩本書,一本是《沉默的大多數》,另外一本是他和李银河寫的《愛你就像愛生命》。他的文字詼諧易懂,讀起來毫不費勁。讀他的書就像是和一個非常真誠直率幽默的人在聊天。
這本《黃金時代》我才剛開始讀到第一部分,這是王二人生中的少年時代,充斥著非常多直接而坦率關於性的描寫。
那一天我二十一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
至於《包法利夫人》,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的語言藝術。太多關於人物精雕細琢的描寫了。
而且寡婦瘦括括的,牙又長,整年披一件小黑披肩,尖尖頭搭在肩胛骨之間;骨頭一把,套上袍子,就像劍入了鞘一樣。
播客#
下面的幾段內容,摘選自我前兩天聽的播客1 和之前收藏的一期播客2。都是讀者的來信,這種還未捅破窗戶紙的朦朧情感讀起來特別讓人著迷。
未寄出的月光#
是這樣的,他說,還是喊你 L 吧。不知道為何要提筆寫下這封,反正你也看不懂的信。情書對於寫情書的人和讀情書的人,哪個更重要?何況是我一個中年人要寫一份悸動,不知從哪個時刻開始,妳在人群中變得耀眼,想盡回憶也找不到我的萌芽瞬間,但閉上眼睛,輾轉反側的卻都是妳。一群人出去玩,妳總是擔任導航的角色,所以每次坐扶梯,妳都站在最上面,而我總是跟在最後邊,我賭妳會回頭看,於是四目相對,我淪陷在妳的笑眼裡。有次在路上發燒了,你搓了搓雙手讓自己變暖之後才輕扶我的額頭,
每次聚餐你都坐在我旁邊,還一口氣吃完了我炒的賊辣的土豆絲。某次我鞠躬為你把我送回家表示感謝,你說日本人才會這麼做,我說這是我們大中華禮儀之邦的最高謝意,於是兩個人在地鐵上開始互拜。無法加入閒聊的我在踩地上的枯葉,你問我在幹什麼,我說殺死一片枯葉,於是你也成了幫兇,還有什麼貓,書,宮崎駿,恐流,三島,再沒什麼了。畢竟我們只相處了兩周而已,去年看了一部電影《過往人生》,從男主和女主恢復聯繫的那一刻起,我就期盼著一場久別重逢的親吻,一場酣暢淋漓的性愛,總要發生點什麼來獻祭這樣的感情,但什麼都沒有發生。這個空白把我搞得無地自容,因為我們之間終究還是發生了一點什麼。離別前一晚,兩個人的見面,你突如其來的邀請,交換人生碎片,又被每一個碎片吸引。冰淇淋在夏夜裡融化,空氣裡有一些甜膩,四點的月亮具有魔力,妖艷又神秘,你意猶未盡的所抱,我偽裝平靜的綻放,月亮抽出了雙眼,秘密和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今,我們在不同的地方仰望月亮,我也明白了一個人可以帶著另一個再無聯繫的人繼續生活。
生命中某個部分徹底改變了,你和夏天永遠留在了 SG,如果這一生還有機會再見,我也會用空白回應你,同時告訴你,那晚月色有多美,祝你好,比我好,想留在過去的 S。
余光裡的你#
你好呀,LMS,我認識你蠻久了,也在一次一次的偶然相遇中對你產生了一些特別的情意。第一次注意到你是在周老師的英語課堂上,你競選課代表的發言,你叫 LMS 啊,好好聽的名字。
當時對你的印象是你講話很好聽,是很清冷的男孩子,給我一種不一樣的感覺。也是在這之後,我開始有意無意的關注到你。其實後來才意識到,在這之前,我也見到過你。體育課上,你分發號碼符,跑完 800 米,到我面前問我要號碼符。嘿,同學,把號碼符給我。我印象裡的你,當時是帶著一抹笑容的。慢慢地回憶到妳,突然有印象妳參與過年級長競選。妳一次次不經意地出現,在我信裡留下了一次次印記。當時的我認為這種情愫只不過是一時興起罷了。
可是後來,和妳見面的頻次越來越少,妳的名字在日記本上出現的頻次卻越來越多。我開始頻繁地期望與妳的見面。最近在公交車上遇到了你兩次,我真的好激動,好開心,也寫了些文字。那天在公交車上遇到他了,他像極了他,他像極了我印象中的他,自己著迷的他。後來,有很多時刻回味那天早晨。他在我斜前方的椅子上坐著,旁邊女生的頭恰好擋住了我望向他的視線,車一停一晃,模模糊糊地用余光看到他的身影,也不敢明目張膽看著臉。每次遇到之後都懊悔,怎麼不多看一眼,還記得自己下車後故意放慢腳步,也等不到他走在我面前,當時只念著慢一點,再慢一點,快一點,快一點,今天也遇到了,快到學校才發現他也在這輛車上,本來已經做好遇不到他的準備了,一路都在吃早餐看風景,到師大地鐵站,人走了一半,猛地抬起頭望到了他,氣質好像他,確認他的臉,看到他就好開心啊。在他後面下車,可是他走好慢,慢到我也這樣走就好明顯。擦肩到他面前的時候,我真的好拘謹。不管下次他走多慢,我也要跟著他的速度。每一次見面我都好歡喜,會懷念當時的你。我不自覺的心跳加速,都在跟自己反復確認著我對你的心意。
我笃定這是喜歡,我從來都不是一個足夠自信勇敢的人,所以在是否向你表達心意這件事上,真的猶豫了很久很久,我想我就不要打擾到他的生活了吧,可是我真的好不甘心,不甘心還沒嘗試過就放棄,我想我不要欺騙自己,不要隱瞞這份真實存在的感情,所以我還是想試一下,今天可能有點冒昧了,對不起。
告白的意義#
我想和你們分享我的初戀的故事,那是我單方向的、漫長的迄今唯一一次的喜歡。還是叫他 Q 吧,畢竟他在我的日記裡一直都是這樣出場的。
初中時,我們同校,家離得也不遠,所以總搭同一輛公車。是在初二下春夏之交的時候開始關注他的(日記裡開始出現他的名字縮寫),他的學習成績很好很好,是重點高中的苗子,而彼時我只是班級中上游的一員。
但,真正開始對他產生 Crush 的感覺卻是在一瞬間。那是後來暗戀他五年的時間裡我反復在筆記本上描述的一幕。那是個下雨天,隱隱約約傳來春雷的聲音,香樟樹被雨水洗得發亮,空氣裡彌漫著樟樹的冷香。我坐在公車後排,一眼掃到了路邊等車的他。他撐著一把普通得再普通不過的藍色格子傘,依舊低著頭,背著他那塞滿書的黑色書包,藍色格紋襯衫,站在一棵香樟樹下。我其實一直都沒怎么看清過他的模樣(一方面是因為那時候近視了,但我覺得戴眼鏡不好看,所以不看書的時候都是不戴眼鏡的,另一方面是因為我不敢直視他,即便在他和我聊天的時候,我都不敢把目光放在他的臉上太久,害怕會被他發現、會被別人發現自己的喜歡)。那時候我開始發了瘋似的拼命做題,甚至低血糖昏倒在家裡,我想和他考上同一所高中。我也開始偷偷寫詩,寫關於那天樹下的那個少年,寫雨水,寫樟樹,寫我自己,寫少年不知方向的未來。我還是每天看著車窗外的行道樹發呆,但耳朵裡裝著的卻不再只有風聲。他的咳嗽聲,他的腳步聲,他的笑聲…… 全部被我收藏。很快就是中考。但我還是沒有告訴他那句 “我喜歡你”。好在那個夏天裡我收到了和他一樣的錄取通知書,那時候我以為我們還有機會常見面,可是沒有。
高中學業繁忙,我在物理小球和磁場中暈頭轉向,在自卑的漩渦裡原地打轉。月考的成績欄裡他在前五十,而我卻在四五百名徘徊。我依舊和初中一樣,偷偷在每天的早操、放學的人群中尋找著他,卻再沒主動走上前和說過一句話。兩年,又過去了,直到高三,我才在一次聊天中第一次向我的好朋友聊起他,聊起日記本裡描述過的一個個細小的有關他的瞬間。
這也許是因為我自己也清楚地知道能再見他的時日所剩無多了吧。“去告白吧,你很好看,又有才華,這麼好,沒必要自卑的!”(好朋友這麼說我是因為我當時寫的詩和寫的小說獲得了很多人的肯定,其它的是因為有濾鏡存在哈哈哈哈。)猶猶豫豫,最後帶著好朋友一起走到他的班級門口,可心跳得太厲害,說話也開始結巴,於是落荒而逃,躲在走廊拐角,扔給好朋友一封信,托她交給他。她以為那信裡寫的是告白,其實只有 “好久不見” 和 “高考順利” 以及祝他 “萬事勝意”。其實,在那個時候,我就已經在和他告別了吧。你們是不是以為故事就在這裡結束了啊,又或者有了個大反轉類似他也暗戀我或者我告白了最後在一起了啊哈哈哈哈,沒有,都沒有。
我自己為這場暗戀畫了一個完美的句號,但句號那個時間超搞笑,是在大一清明節假期的晚上。那天晚上,我和好朋友躺在床上看恐怖片,看完快凌晨了還是睡不著,又開始聊起了他。也許是多巴胺上頭了,或者是看恐怖片看得不清醒了,沒多想就編輯了一大段文字發給了 Q,完成了我預謀過三番兩次的告白。是我變勇敢變自信了嗎,也不是,只是我明白了告白的意義。不在乎結果,只是向他說明自己蛰伏多年的心意,終於能在一個凌晨,這樣一個春天的夜晚,像記憶裡的香樟樹一樣,在春天落下枯葉,迎來新葉。那一晚我並沒有做夢,我睡得很安穩。睜開眼睛打開手機,沒有意外,我被拒絕了。但他的回覆很溫柔,他感謝我對他的喜歡,他也確實不清楚我對他的心意。我們開始聊起過去,聊起現在。他祝我也能萬事勝意。這樣的告白就是我能給我自己最好的結局。我很感謝他的出現,讓我慢慢變得更好,但我也很心疼暗戀裡的自己,那些酸楚,那些眼淚,只有自己知道。但所幸,留下了那些雀躍時光,留下了那些文字,留下了那個香樟樹下躲雨的少年,留下了如今這個堅韌又敏感的我。